汾江南路停车场立体式机械停车库建设项目

禅城区 1年前 (2023) nocap
76 0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3-440604-04-01-438175

投资项目名称

汾江南路停车场立体式机械停车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汾江南路停车场立体式机械停车库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汾江南路停车场立体式机械停车库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禅城区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改扩建的汾江南路停车场立体式机械停车库项目,占地面积约3453.4㎡,其中机械停车位占地面积约1361.29㎡。车位数约295个,其中机械车位270个,地面车位25个;机械停车位为升降横移机械式,共四层,层高首层为2.5m,二~四层为2.25m。

招标内容

本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场地道路、机械停车位、景观绿化(修剪、迁改)、智能化、给排水、电气、相应的配套公用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190日历天,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13,855,366.92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建设工程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2)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      :

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且须以具备上述2.1(1)所规定的资质且承担智能立体停车设备以外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以具备上述2.1(2)所规定的资质且承担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深化设计、安装的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须符合要求】。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要求】。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指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要求】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项),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六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7-82500587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黄工

联系电话

0757-86283490-803/809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10586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公告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10-17 18: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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