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水区三水大桥病害处治及护栏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3]5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2023]16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项目招标范围:三水大桥全长 1559.67m,起始桩号(0#台尾) K1+750.3,终点桩号(60#台尾) K3+309.97。三水大桥由 2 种桥型组成:一是主桥,为独塔、不对称、双索面扇形、混凝土斜拉桥,主梁截面为肋板式,主塔为 H 型,封闭式箱形截面,主桥斜拉桥宽 24m,全长 291.8m,其中桥塔中心距离北侧(0#台)梁端 111.8m,桥塔中心距离南侧(4#墩)梁端 180m;二是引桥部分,由 20m 跨径(梁高75 ㎝)或 30m 跨径(梁高 120㎝)空心板梁组成,空心板引桥桥宽 20m,全长1260.26m,跨径组合为 5× 30+2× 10× 20+2× 11× 20+9× 30m,共 56 孔,其中 20m 空心板梁跨共 42 孔,30m 空心板梁跨共 14 孔。本工程为三水区三水大桥病害处治及护栏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根据三水大桥最新的定期检查结果,该桥梁引桥出现不同程度病害,护栏高度及防护等级均不满足规范要求,现实施三水区三水大桥病害处治及护栏改造工程,对桥梁引桥部分开展病害处治及护栏改造。同时,对三水大桥项目引道塘九立交桥A、塘九立交桥B线、广海立交桥、锦江路立交桥、西河路立交桥、西旧桥、铁路立交桥进行病害处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294297.00 (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5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294297.00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施工自检、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接收工程及进行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返工修复。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如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6.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4月至2023年 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6.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的要求
3.7.1对拟派项目总工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3.7.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 4月至2023年 9月)为拟派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8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 年 4月至2023年 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2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3.12.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交工验收或竣(交)工合并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交工验收或竣(交)工合并验收证明材料,如果上述资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应提供能反映业绩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0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1 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11月3日 9 时 30 分。
6.1.2 开标时间:2023 年11月3日 9 时 30 分。
6.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1.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6.1.5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8.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757-8773939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李小姐
电 话:0757-87787910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12号文都汇T4栋4F
邮 编:528100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