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三洲旧区碧桂路提升改造、公正路提升改造等项目—佛山高明碧桂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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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三洲旧区碧桂路提升改造、公正路提升改造等项目—佛山高明碧桂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3(GM)WZ0057

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三洲旧区碧桂路提升改造、公正路提升改造等项目—佛山高明碧桂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荷办投审〔2023〕9荷办投审〔2023〕10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统筹解决

本项目荷城街道三洲旧区碧桂路提升改造、公正路提升改造等项目—佛山高明碧桂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3〕13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荷城街道三洲旧区碧桂路提升改造、公正路提升改造等项目—佛山高明碧桂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总预算金额约1431.29万元。

2.3 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611565.2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荷城街道三洲旧区碧桂路提升改造、公正路提升改造等项目—佛山高明碧桂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新建10kV电力电缆7.042公里,其中:采用ZRC-YJV22-8.7/15kV-3×300mm2电缆5.566公里,采用ZRC-YJV22-8.7/15kV-3×120mm2 电缆0.671公里,采用ZRC-YJV22-8.7/15kV-3×70mm2电缆0.805公里。

2、新建低压电缆0.174千米,采用YJV22-0.6/1kV-4×240型电缆敷设。

3、新建电缆通道1.514公里,其中:1层1列行车排管0.035公里,1层2列行车排管0.056公里,2层2列行车排管0.194公里,3层2列行车排管0.336公里,3层3列行车排管0.174公里,3层4列行车排管0.709公里,新建浮面12线行车电缆沟10米,新建电缆井47座等。

4、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投标人必须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广电办建〔2022〕18号文为准(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1000万或以上的 电力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9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10  19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10  19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三清路76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编:528500

邮编:528500

联系人:傅小姐

联系人:康小姐

电话:0757-88289228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

传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88618232,0757-88620838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2023  9  27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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