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606-04-01-428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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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规划五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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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规划五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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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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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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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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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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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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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在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新建一条市政道路,道路起于规划四路,终点止于范沙中路,全长约158.66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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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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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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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4,431,396.42元;最高投标限价:¥4,017,060.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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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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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企业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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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接或完成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建安费为2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1)在建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金额以合同上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已完成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3)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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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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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6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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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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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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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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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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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885、22836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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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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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谭工、杨工 |
联系电话 |
0757-83388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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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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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