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化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三发改核准[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化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公司运营中要对炉水、除盐水、渗滤液、中水、循环水、环保物料、油等进行品质跟踪检测,为满足相关要求需建立配套的化验室。本项目是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化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 供货周期:
总供货周期为2024年1月份完成交货(以招标人到货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人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15日通知中标人具体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420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化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招标内容为建立公司运营中要对炉水、除盐水、渗滤液、中水、循环水、环保物料、油等进行品质跟踪检测的配套化验室设备设施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化验室室内设计、设备及配套设施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试运、性能试验服务、土建配套、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期保障、需求优化等内容。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8 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化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合同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2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并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后,授权代理人可选择是否在场参加开标会,若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潘小姐 |
联系人: |
关小姐 |
电话: |
0757—87216218 |
电话: |
0757-877637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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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