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顺德区北滘高村片区项目(一期)—乐创路、规划二路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2022〕1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顺德区北滘高村片区项目(一期)—乐创路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北滘。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乐创路起点接横五路,终点至美的大道,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规划断面宽30米,全长约1.23公里。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部分、桥梁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绿化部分、照明部分、交通安装部分、电力通信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除土地征拆原因)。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服务期、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主要招标内容包括道路部分、桥梁部分、排水部分、交通部分、绿化部分、照明部分、交通安装部分、电力通信部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108715706.84元(暂定),最高投标限价:98550788.25元(按招标控制价下浮9.35%,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下浮)。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均须承担施工工作。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年 3月至 2023 年 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但须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页面,否则不予认可。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委派均可),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3月至 2023 年 8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第4.7.4条规定)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9.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开标当日,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交易员由牵头人拟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招标单位: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 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联系人:齐工
电话:0757-8393902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