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0606-04-01-870387、2206-440606-04-01-235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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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外环路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佛山市顺德区龙洲路伦教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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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外环路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佛山市顺德区龙洲路伦教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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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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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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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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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伦教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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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顺德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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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涉及顺德区外环路、顺德区龙洲路伦教段两个路段,各路段的概况为: (1)顺德区外环路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工程范围起点位于K2+600(建业路),终点位于K5+980(林庭路),路线全长3.3km,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 (2)佛山市顺德区龙洲路伦教段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龙洲路,工程起点位于三善大桥引道外,往西与碧桂路、新基北路和用子路相交,终点位于世龙大道与龙洲公路交汇处,路线全长10.943km,为一级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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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对顺德区外环路、顺德区龙洲路伦教段增设非机动车道,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顺德区外环路:对现状 2.0-3.0m 宽人行道提升改造为非机动车道,打通未连通的非机动车道和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等。 (2)顺德区龙洲路伦教段:利用现状硬路肩或外侧行车道,新建摩电混合道或非机动车道,采取“增设隔离护栏和相关标志、标线”等措施。 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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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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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126185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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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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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1.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发布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1.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4.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4.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信用佛山”、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佛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有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限制投标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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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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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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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2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7 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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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7 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若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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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 年10月17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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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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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 102 号益丰停车场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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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欧阳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308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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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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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629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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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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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80天,计划开工时间为 / 年 / 月,计划交工时间为 /年 /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 6、本项目和佛山市顺德区勒良路、顺番路龙江段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近期将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如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可同时对上述2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投标人可同时被推荐为2个项目的定标候选人;在定标阶段,如投标人成为定标时间在前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自动失去后续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