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606-04-01-913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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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智能家电及通风设备产业项目配套路网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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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智能家电及通风设备产业项目配套路网提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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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勒流街道智能家电及通风设备产业项目配套路网提升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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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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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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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镇街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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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项目计划优化工业区、教育区、住宅区之间的交通路网对接,整改排水拍门,沿路路面铺设沥青,修复烂板等。其中新明路长度3186.718m,红线平均宽度12m;桃源路长度854.128m,红线宽度16m;修复、整改排水拍门41处。估算总投资9913.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8229.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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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为完成 勒流街道智能家电及通风设备产业项目配套路网提升工程设计 等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等)、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含相关部门报审、规划报建、概算备案、工程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等)、后期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上述设计承包范围及具体内容按招标人最终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中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以及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评审的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成果文件需单独成册,中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增加设计费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1853435.51 元(其中设计费:1740315.02元,审图费:113120.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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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设计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 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招标人发出设计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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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853,435.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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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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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 (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 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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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1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为6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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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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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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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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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已发公告的项目也请作相应调整。 注:1)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 (指纹或身份证签到) 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理人可以选择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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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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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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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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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电话 |
0757-25538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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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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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223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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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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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复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