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606-04-01-895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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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龙升南工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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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龙升南工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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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勒流街道龙升南工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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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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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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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镇街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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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共包含道路 3 条,分别为政和南路、龙升南路及中城路,本项目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管综、海绵城市设计、道路照明等工程设计。 政和南路位于龙洲路以东,勒良路以南,道路为现状道路,基本呈东-西走向,路面结构层为混凝土路面。本工程范围道路起点起于龙洲路,终点止于锦丰西路,工程范围内路线全长 1764.81m。道路红线宽为 51m,规划为双向 5 车道。道路现状标准段双向 6 车道,局部为双向 5 车道,设计速度为 60km/h。 龙升南路位于龙洲路以东,勒良路以南,道路为现状道路,基本呈东-西走向,路面结构层为混凝土路面。本工程范围道路起点起于龙洲路,终点止于和平巷,工程范围内路线全长 1003.91m。道路红线宽为 30m,规划采用双向 6 车道,道路现状为双向 2 车道和平行式停车带,设计速度为 30km/h。 中城路位于龙洲路以东,勒良路以南,道路为现状道路,基本呈南-北走向,路面结构层为混凝土路面。本工程范围道路起点起于西堤路,终点止于良勒路,工程范围内路线全长 1347.2m。道路红线宽为 30m,规划采用双向 6 车道,道路西堤路~政和南路段现状为双向 4 车道,道路政和南路~良勒路段现状为双向 2 车道和平行式停车带,设计速度为 30km/h。本项目总投资 16043.77 万元,其中建安费:13479.86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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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海绵城市专篇、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及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含相关部门报审、规划报建、概算备案、工程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等)、后期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交设计方案效果图、最终成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业主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 中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以及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评审的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成果文件需单独成册,中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增加设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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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60日历天,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概算;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完成海绵城市专篇,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图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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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867631.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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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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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任1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专业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设计类企业)。 4.1 投标人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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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1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为1亿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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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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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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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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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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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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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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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潘小姐 |
联系电话 |
0575-25538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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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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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卢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66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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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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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复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