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里水镇大冲科技生态工业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电力迁改项目勘察设计

南海区 1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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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南海)里水镇大冲科技生态工业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电力迁改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3〕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南海)里水镇大冲科技生态工业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电力迁改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社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

2.3.1 本项目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对里水镇大冲科技生态工业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原有大冲站 10KV 南康线、良骐线#1-#23段架空线路和原有10KV明义线、海逸线电缆线路,共有四回路电力线路进行迁改。其中,1)拆除10KV架空线路长约3.13公里(含支线架空),导线总长约9.39公里;拆除10KV电缆线路长约1.7公里(含支线电缆);拆除铁塔、电杆及电气设备等;2)新建配电房配套设施3座10KV开关站配套设施4座、户外开关箱配套设施1套、箱变配套设施1套;新建10KV电缆线路长约5.7公里(含支线电缆);3)新建电缆通道长约3公里(含支线及低压)、新建电缆井及地基处理等工作内容。估算总投资5808.33万元。

2.4 服务期:从签订本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

1)总勘察设计周期为90个日历天

2)自招标人发出书面指令起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3)自招标人发出书面指令起6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经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包括不限于蓝图、CAD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初步设计(含概算)经专家评审后的2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及供电部门专项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蓝图、CAD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6)中标人应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报批手续。

备注:(1)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投标人应按期完成;(2)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工期进行顺延;(3)招标人、评审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的,中标人每次应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4)第三方审核施工图时间及有关报批报建的时间不包含在总设计周期内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本工程为(佛山南海)里水镇大冲科技生态工业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电力迁改项目,主要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电力线路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补勘、报审等)、方案修改(若有)、初步设计(含报审手续、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预算,含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评审、协助委托人办理并完成供电部门的专项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5.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总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500560.00元,其中:

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65600.00元;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334960.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结算费率。

2.7质量要求:

2.7.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受托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所要求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 资质;

③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6.1勘察负责人:1 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6.2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7对投标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4.7.1电力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7.2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安装或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

4.7.3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各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8企业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为人民币 120万元(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该项工程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

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9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 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1017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10 17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017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一期1013室

编:528200

编:528200

人:邓工

人:邓工

话:0757-85689562

话:0757-862533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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