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大沥镇河西沿江片区规划九路(联河路--广佛江珠高速辅路) 建设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34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 南海区大沥镇河西沿江片区规划九路(联河路--广佛江珠高速辅路) 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34 号文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南海区大沥镇河西沿江片区规划九路(联河路--广佛江珠高速辅路) 建设工程一标段初步设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区大沥镇河西沿江片区规划九路(联河路--广佛江珠高速辅路) 建设工程一标段包含规划九路、廻兴路连接线市政道路,其中规划九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红线宽度 26m(本次实施宽度 23.7m),路线长约 1758m;廻兴路连接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30Km/h,下穿佛山一环段红线宽度 26m,一般段红线宽度 19m,路线长约 374m。项目总投资为14757.16万元;本项目为一标段,其建安费为9457.44万元。
2.3 计划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结束之日止,其中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控制价:¥1,019,512.03元。
2.4.2招标内容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相关需求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方案设计、效果图等)、主要设备材料表、概算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设计(含专家评审)等相关的设计工作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国土、规划、交通、水利、供电、消防等部门报审、报建工作,与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工作服务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人员要求
4.5.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5.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3年10月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 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0.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海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怡翠尊堤尚园 22 层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平中路鸿晖都市产业新城2座310号 |
邮 编: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陈工、谭工 |
联 系 人:范工 |
电 话:0757-85511740 |
电 话:0757-29956819 |
传 真: / |
传 真:0757-29956819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2023年9月13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