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0608-04-01-299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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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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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15标段岑水村至杨和中学、鑫合五金厂、塘口村、新清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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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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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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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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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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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杨和镇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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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工程内容包括:岑水村至杨和中学段:沿高明大道辅道外现状砼道路拆除新建雨污水管自东往西敷设 DN800-DN1200 雨水管道及DN400-DN500 污水管道;鑫合五金厂段:沿现状荒地明沟自东往西敷设 DN1000 雨水管道,管道末端接入现状雨水箱涵;塘口村段:新建污水管,管道末端接入三和路现状污水管道;新清片区段:新建污水管,管道末端接入三和路现状污水管道。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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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凡未详事项均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执行。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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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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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4,499,205.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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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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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2.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2.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2.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03月至2023年0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2.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03月至2023年0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有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有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的打印件。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2.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2.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2.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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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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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9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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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6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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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7日09:3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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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7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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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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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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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8808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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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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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6330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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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628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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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默认开标结果。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