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佛铁毓璟房地产有限公司毓璟小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佛铁毓璟房地产有限公司毓璟小区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5-440607-04-01-428024 )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佛铁毓璟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4042.0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3087平方米(计容面积为60105.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为住宅及底层商铺、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社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土地出让合同。
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B2/B3)
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年,均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2.3 设计服务期:设计工作启动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设计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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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及 |
设计周期 (日历天) |
成果内容 |
方案深化阶段 |
主体部分 |
签订合同后 |
5天 |
中标人对方案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整理并向招标人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所需报建图及管线综合规划所需报建图及相关设计文件(含报建通等电子文件,具体以规划部门要求为准) |
报建图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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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标人书面或邮件通知启动报建图之日起 |
35 |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报建图图纸(包含规划报建及消防报建) |
施工图阶段 |
主体部分 |
以招标人书面或邮件通知启动施工图设计之日起 |
50 |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全套专业施工图 |
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 |
10 |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施工图蓝图、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
2.4本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服务期、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范围、规模:施工图设计服务范围: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全过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包含人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深化设计的审核与配合、工程招标配合、报建配合、评审审查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内容。
(1)建筑施工图设计:
根据规划指标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室外工程设计、地下工程设计、建筑物及构筑物设计的单体设计等,包含报建图、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设计及设计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建筑、结构、结构超限审查、强弱电、给排水、采暖通风、燃气;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配套及与红线外各项市政管线接口设计;室外总体总图和各类管网管线及其综合设计;配合擦窗机设备、电梯(升降梯及自动扶梯)招标设计等工程。
(2)评审审查配合:参加和接受设计过程中所必要的审查和专项审查。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图机构、精细化审图机构及顾问公司的图审,并对其提出的意见进行协商和修改直至审查通过。
(3)工程招标所需的技术要求和说明等相关文件;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和投标人所需要的所有专项咨询、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及专项评审,报批报建所需的评审资料、会务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投资计划所含项目的设计。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4)上述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增减及更换专业工程设计及非主体部分专业工程委托 (包括但不限于如装配式、智能化、标识设计、停车划线、幕墙设计、门窗栏杆深化、泛光照明、外电设计、消防工程、地下室BIM管综、二次机电、精装修套图、公用部位装饰工程等) 或甲供材料、设备的权利,但此类增减并不解除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行业惯例提供工程基本措施配合和服务及中标人对专业分包单位及/或市政配套部门及/或政府指定部门进行配合的义务及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与协调的义务,且中标人同意不因此类增减而向招标人进行索赔。中标人需与专业工程设计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5)项目住宅业态可能包含别墅、洋房及高层住宅,中标人同意不因业态变更而向招标人要求增加设计费用。
(6)设计服务范围
设计阶段 设计内容 |
报建图 |
施工图设计 |
设计 审图 |
设计 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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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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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施工图设计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含报建版及实施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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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人防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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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基坑支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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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绿色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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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海绵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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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室外综合管网 |
根据燃气、景观等设计完成室外综合管网施工图深化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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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其他二次设计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
游泳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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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边坡的结构支护施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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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二次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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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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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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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另行指定的室内精装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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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水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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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水、电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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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由专业设计院进行的水、暖、电、燃气等专项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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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每一阶段的具体设计内容均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该阶段设计任务书进行,并在取得招标人认可后方可提供设计成果。 (2)本协议未提及但依照规范或行业惯例应为项目设计内容的设计工作仍属于设计内容和范围。 (3)中标人在异地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委托招标人打图的,费用由中标人与打图公司结算。 (4)中标人应对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审图及设计配合项进行配合与优化设计,工作时间由乙方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5)设计配合服务起止时间: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项目交付且工程质保期验收结算为止。 |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592314 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1.2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一 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1项建设面积为 66000平方米 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8 时 30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佛铁毓璟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4F
联 系 人:招远其
联系电话:0757-8248966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张庭
电话:020-3786074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年9月5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