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606-04-01-437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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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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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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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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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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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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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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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业、商务、康体娱乐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422.55平方米,容积率为1.0-2.1,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5987.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9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不大于25%,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80米。小汽车停车位:住宅0.3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1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住宅1.2辆/户,商业1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项目位于杏坛顺德高新区顺创南路与杏坛二环路交汇处,项目拟开发建设为高层租赁型住宅。项目总投资(暂定)5.9亿元,建安投资(暂定)3.5亿元,最终金额以招标人审批金额为准。注:以上所描述的建设内容仅为概述,最终设计内容与规模设计人需按招标人及规划、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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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及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驻场设计、报审报建图档资料管理配合服务(如有)、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设计监造与现场服务、工程结算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技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合同相关条款。注: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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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设计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至项目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为止。具体服务周期如下: (1)园林、室内方案设计及建筑方案深化(如有),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 (2)建筑深化方案经招标人定版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 (3)初步设计经招标人定版后,15个日历天内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送审; (4)室内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定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室内设计施工图; (5)园林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定版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园林设计施工图。 上述设计关键节点时间包含完成送审图纸时间,但不含招标人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时间。 注: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工程相应的设计文件。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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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5999185.53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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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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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所有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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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单项建筑面积为6.0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关键页及设计成果证明(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图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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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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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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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2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办理身份验证。 2.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注:①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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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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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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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顺诚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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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215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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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峰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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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阮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773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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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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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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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