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二次)

顺德区 1年前 (2023) nocap
62 0

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 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和初步设计(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9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3.47亿元,设备费用约1.06亿元,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79331.48 ㎡。项目产能:生猪 6000 头/天;牛 200 头/天;羊 2000 只/天;肉制品深加工 105 吨/天,冷库(含冷冻间、冷藏间等)的建设体积约23000立方米。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通知为准(若有)

2.3 服务周期 45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2.3.1勘察(含初勘详勘及施工期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 2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及完成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②自招标人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后开始配合现场进行补勘工作,直至本项目施工期结束。

2.3.2初步设计周期(含评审、修编)

签订合同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并通过全部评审。

后期配合服务:自招标人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后开始配合工作,直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委派专职人员协助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办理向各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勘察、初步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物探、测量、详细勘察、补勘(若需)和超前钻(若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物探、测量、制定勘察方案、现场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和周边相关工程(若需)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基坑支护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须按相关规定通过审查与备案)和相关配合服务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方案设计阶段到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配合服务等。主要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委派专职人员协助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办理向各主管部门报批手续(含CPI电子报批,CPI电子文件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含指标计算、室外管线综合设计、竖向设计、绿化布置、道路交通、总平面布置、围墙等)、食品加工线设计、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精装修)、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暖通;专业工程包括冷库设计降噪设计、减震设计、消防、人防、防雷、通讯、高低压供配电、建筑智能化、钢结构(若需)、幕墙(若需)、电梯、中心机房、发电机房(若需)、光伏发电(若需)、污水处理系统、雨水回收系统(若需)、环保工程、室外配套(含管网、道路、桥涵(如需)、绿化、景观(含自动喷灌系统)、泛光照明工程、燃气(如需)、与项目连接的出入口(含红线外道路、景观与桥涵等)、场地内的管线迁改(如需)等;绿色建筑、节能、海绵城市;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红线内外接驳的燃气、电力、管网,以及必要的周边用地绿化景观工程等。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340103.0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552681.04元,初步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787421.96

2.5承包方式:岩土工程和物探工程费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测量工程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初步设计费采用固定下浮率包干。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满足食品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的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2)两项资质:

1)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肉食品加工工程专业级资质

2)具有以下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

上述两项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资质且承接本项目设计的单位为牵头人。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为准。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工程勘察企业类别的诚信档案;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工程设计企业类别的诚信档案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类别的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任何一方成员单位为省外单位的须符合上述要求。)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相关  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结构工程师 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32月至20237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8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98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98 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顺德区

   址: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13-217号三楼自编之一房

 编:

528300

   编:

528300

联系人:

李小姐   

人:

黄小姐

 话:

0757-22972812 

   话:

0757-22660424

 

 

   真:

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

508293609@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编:528300

 

                                                              

 

2023年8月18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08-18 14:06:48。
转载请注明:大湾区生态食品加工中心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二次) | 123热导航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