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佛陈路节点)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佛陈路节点)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佛陈路节点)位于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和华阳路交叉口,为一般互通式立交,包含两座主线桥、一座匝道桥及一座既有桥的拼宽桥,隧道1座、十字型平交2个,路线总长约3.439公里。其中两座主线桥分别为华阳路右幅主线桥(桥梁全长393m,最大跨径60m)和华阳路左幅主线桥(桥梁全长568.5m,最大跨径33m),匝道桥为佛陈路北往东左转匝道桥(桥梁全长280.25m,最大跨径55m),既有桥的拼宽桥为文登河拼宽桥,隧道为一条下穿华阳路的短隧(隧道总长260m,暗埋段长度85m,敞开段175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隧道、给排水、交通、景观绿化、电气照明、综合管线等工程。工程总投资约62416.98万元(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6792.4577万元。
2.3 检测服务期:服务期暂定35个月,自委托人发出进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核备意见止。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检测人服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本合同不因服务期延长而增加服务费用,检测人不得向委托人或施工单位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费用。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71,992.00元。
2.5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的桥梁桩基、软基处理、预应力检测、预制梁、混凝土结构、保护层厚度、桥梁成桥外观、荷载试验、砼护栏检测、首件验收等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检测服务费清单。
2.6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7 检测工作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以及检测方案要求等开展检测工作。
2.8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发生。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则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或②)及③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应至少包括“地基基础”、“桥梁与地下工程”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1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0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③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须包含“地基基础”、“见证送检”、“主体结构”的专项参数)。
[注:投标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质量检测企业)。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资质类别:质量检测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城市道路工程检测服务(检测内容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业绩。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道路工程检测服务 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8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3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05 日 9 时 30 分00秒。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05 日 9 时 30 分00秒。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1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二代身份证。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电 话:0757-22836885、0757-228368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周工、刘工
电 话: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2023年08月14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