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一期)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大投审〔2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3〕9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0kV架空线路JL/G1A-240/30导线16279米,J414-10.5铁塔31座,JGD2-15铁塔2座,JZG2-18铁塔1座,J414-13.5铁塔1座,预应力锥形水泥杆(∅190*15*M*BY)47根,架空线路龙门架,ZRYJV22-8.7/15kV-3*300电缆5845米,ZRYJV22-8.7/15kV-3*70电缆337米,4线顶管2580米,2层2列行车埋管400米,1层2列行车埋管275米,新建行车井41座。七间隔自动化分支箱3套,台架变【SBH21-M-500kVA】9套,水泥杆(∅150*8*D*Y)37根,临时用电部分J414-10.5铁塔2座,预应力锥形水泥杆(∅190*15*M*BY)4根,ZRC-YJV22-0.6/1kV-4*240电缆608米,邦普电源点台架5台(其中电源点1的台架,第二次安装时,除户外真空断路器、避雷器、隔离开关外,其它材料计新,第一次安装用2根10米绝缘杆∅190/10米K型),架空JL/G1A-240/30导线1102.5米,630kVA箱变1套,安装电力防外破智能监测仪6套,拆除临时用电部分及原有配电房、配电站、架空线、电杆铁塔,带电作业、低压保供电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150306.85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73017.7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0kV架空线路JL/G1A-240/30导线16279米,J414-10.5铁塔31座,JGD2-15铁塔2座,JZG2-18铁塔1座,J414-13.5铁塔1座,预应力锥形水泥杆(∅190*15*M*BY)47根,架空线路龙门架,ZRYJV22-8.7/15kV-3*300电缆5845米,ZRYJV22-8.7/15kV-3*70电缆337米,4线顶管2580米,2层2列行车埋管400米,1层2列行车埋管275米,新建行车井41座。七间隔自动化分支箱3套,台架变【SBH21-M-500kVA】9套,水泥杆(∅150*8*D*Y)37根,临时用电部分J414-10.5铁塔2座,预应力锥形水泥杆(∅190*15*M*BY)4根,ZRC-YJV22-0.6/1kV-4*240电缆608米,邦普电源点台架5台(其中电源点1的台架,第二次安装时,除户外真空断路器、避雷器、隔离开关外,其它材料计新,第一次安装用2根10米绝缘杆∅190/10米K型),架空JL/G1A-240/30导线1102.5米,630kVA箱变1套,安装电力防外破智能监测仪6套,拆除临时用电部分及原有配电房、配电站、架空线、电杆铁塔,带电作业、低压保供电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6150306.85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73017.71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变更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限制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招标代理: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一座205 |
邮编:528143 |
邮编:528100 |
联系人:潘先生 |
联系人:陆先生 |
电话:0757-87293251 |
电话:0757-82257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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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8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腾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