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马冈新址院区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院区规划建设用地为77489.48㎡,总建筑面积约2631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180平方米,地下室2层,地下建筑面积114000平方米,住院部设1000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工程(含人防工程)、门诊楼、感染楼、医技楼、住院部、医疗系统、室内装饰装潢工程、室内外消防系统、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外管网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55239万元,其中:工程费216455万元。
2.3 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期:6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代建管理40个月(从代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总包单位并签订合同开始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代建招标内容:本项目实行施工代建,代建单位按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该工程施工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满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代建范围内设计方案的优化、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采购、施工进场协调、施工管理、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
2.4.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7,833,04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 。
2.6 质量目标: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1)代建人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代建人应控制专项安全管理资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2.8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总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限额。
2.9 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2.10 代建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表委托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进行建设管理及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代建工作任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代建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毕业证书,以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推算),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取得建筑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注:需提供(1)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投标人与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签订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复印件。(2)如投标人拟派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为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则另须提供投标人股权比例或出资比例证明材料】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4.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的申请。
4.4.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作为代建方或建设管理方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含土建主体)。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等)。
注:(1)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的业绩,则须提供投标人股权比例或出资比例证明材料。
(2)PPP、BOT、BT、BOOT、BOO、TOT、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投资人或特许经营等投资建设的非代建业绩不予认可。
(3)“公共建筑”的定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07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可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默认开标结果。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电 话:0757-22836885、22836569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22317106
传 真:0757-22317173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