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厂西侧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宝厂西侧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陈村)〔202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润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政数招核(陈村)〔2023〕10号 文件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华宝厂西侧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在悦峰天誉西侧和华润置地小区西北角,占地5860.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832.89平方米,拟新建一栋4层高12班幼儿园,按幼儿园规范化标准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142.35万元,建安费约5091.78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华宝厂西侧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3.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华宝厂西侧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3.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
(2)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3.3施工配合服务工作: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67,409.43(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为完成华宝厂西侧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如需)、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2)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质量要求: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部门颁发,且所有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5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润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18823295956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社区锦绣横路15号之一(住所申报)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伍小姐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2023年 08 月 01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