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禅城区 1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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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红卫岗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306-440604-04-01-875724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通过引导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产业集聚,对红卫岗原有房屋墙体、瓦面屋顶和结构进行修缮和修复,以修旧如旧方式,保留60、70年代红砖瓦房的建筑风格,功能定位为文创高地、文化展示窗口、石湾旅游首站。项目总投资约12766.43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1261日历天,其中包括:施工阶段53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11,512.39(元)投标费率上限为:2.35%。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具体工程内容以委托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设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使本工程按期完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排水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

项。

[注: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32月至2023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具备投标资格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工程建安费在6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8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828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828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跃进路2号    

   编:528000                      

人:冯先生             

   话:0757-82723710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1106室B单元

   编:528200                      

人:王工、黄工                  

   话:0757-81260317  

   真:  /                         

电子邮件:fslk[email protected]            

                                            

 

                                                  20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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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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