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滘镇美的大道南侧人行通道及出入口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顺发改资〔2020〕8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北滘镇美的大道南侧人行通道及出入口工程自动扶梯、电梯及楼梯升降机采购安装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顺政数招核(北滘)〔2023〕7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北滘镇美的大道南侧人行通道及出入口工程的设计范围为105国道与美的大道交叉口南侧的人行通道及出入口,人行通道及出入口全长约204.3米,其中包括2个地面出入口,3段地下人行通道。本项目为北滘镇美的大道南侧人行通道及出入口工程自动扶梯、电梯及楼梯升降机采购安装项目。
2.3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886,967.8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北滘镇美的大道南侧人行通道及出入口工程自动扶梯、电梯及楼梯升降机采购安装项目。包括4台自动扶梯、1台电梯和1台楼梯升降机,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用户需求书及结合现场实际需求。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固定折率包干 □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2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标准规范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自动扶梯、电梯及楼梯升降机取得依法必须具备的证书及文件(由中标人提供或办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4.2.2投标人所投自动扶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4.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4.2.4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林先生、欧阳先生
电 话: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 编: 528000
联系人: 齐工
电 话:0757-83939027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年 7 月 21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