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接110kV荷秀甲乙线、三兴线入城南站线路工程(电缆沟部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3(GM)XZ0008
1.招标条件
改接110kV荷秀甲乙线、三兴线入城南站线路工程(电缆沟部分)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荷办复[202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为改接110kV荷秀甲乙线、三兴线入城南站线路工程(电缆沟部分)项目,主要包括改接110kV荷秀甲乙线、三兴线入城南站线路工程(电缆沟部分),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总投资 19902035.7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933516.52元。
2.3 计划工期: 21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933516.5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改接110kV荷秀甲乙线、三兴线入城南站线路工程(电缆沟部分)项目,主要包括土石方挖填、修复路面、电缆沟、埋管、电缆桥、支架制作安装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933516.52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þ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资质和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或以上)。
③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施工35-110kV目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必须通过2023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资质审查(相关文件以佛山供电局生技部20230023文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
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指新诚信管理平台 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下同)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正路76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傅小姐
电 话:0757-8828922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陆广荣
电 话:18025867589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 年 7 月 12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