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桂畔海水上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

顺德区 1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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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桂畔海水上立交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桂畔海水上立交工程,包括桂畔海人工河箱涵主体、箱涵地基处理及其配套设备;东、西景观桥主体、路面铺贴及包装工程,以及桥梁两端与原有道路的接驳;东西向水系连通的河道开挖及驳岸处理;东西向水系开挖区域两侧的景观提升。暂定总投资人民币15187万元(人民币), 其中工程费用人民币11975万元。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为准。

注:以上所描述的建设内容仅为概述,最终设计内容与规模设计人需按招标人及规划、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求进行。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2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通知之日起 2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初稿;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修编形成终稿提交至招标人;

②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任务联络单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与优化;

③工可批复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④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

⑤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⑥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2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3.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桂畔海水上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后的基础上,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进行分析、建设场地与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筑方案、技术标准的论证、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实施方案(含“招投标方式、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环境保护及节能评价、土地利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国民经济评价及风险分析、问题与建议、其他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内容与方案,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和准确的论述,以及对上述文件进行的专家评审(评审所需的相关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资料文印费、餐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所有与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桂畔海水上立交工程、临时设施工程及周边配套工程等相关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承担设计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完善相关设计工作等。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编制)、设计变更等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评审服务、配合施工招标、协助完成规划报建和施工报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和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验收过程设计指导、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协调工作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如招标人需要,还需提供相应整体或主要节点效果图以及对上述文件进行的专家评审、初步设计专家费、基坑论证费等(评审所需的相关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资料文印费、餐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具体的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桂畔海人工河箱涵主体、箱涵地基处理及其配套设备;东、西景观桥主体、路面铺贴及包装工程,以及桥梁两端与原有道路的接驳;东西向水系连通的河道开挖及驳岸处理;东西向水系开挖区域两侧的景观提升、海绵城市、标识设计、泛光设计等、估算、概算、设计任务书、相关专项方案及建造标准编制等。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最终按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697840.00元【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招标控制价286400.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41144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

2.6.1设计质量要求:承包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及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2.6.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项目报建、立项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可研、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4.1 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并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管系统”,网址:https://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wwfsgcjsCasServer/login)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71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2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82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人:倪工

   话:0757-28990000转8081

   址:顺德区大良龙盘路东华侨城管理中心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姚小姐

   话:0757-22317106

   真:0757-22317168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编:528000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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