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O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顺发改资(大良)[2023]13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14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15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16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17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18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19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20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21号、顺发改资(大良)[2023]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O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小区改造范围包括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府又社区东宏及乐贤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府又社区东乐及红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榜、南华及升平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升平社区珠江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社区真庆、银桂苑及环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社区环市北及绿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中区及云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老旧小区燃气改造项目;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老旧小区燃气改造项目(二期)。本项目共涉及68个小区,7086户住户,住宅建筑面积共70.56万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供水改造、雨污分流、天然气入户、消防设施提升、化粪池清理及修复、公共照明完善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增设燃气管道,燃气入户等。
工程总投资约为14508万元。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
2.3本项目总工期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至运营期结束之日为止。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9个单独立项的老旧小区项目及2个燃气改造项目,招标人有可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就达到实施条件的小区进行分期或分区施工(或未达到实施条件的老旧小区取消改造)且不增加额外经济补偿,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3.1设计工期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建筑(燃气工程除外)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中标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后送至审图中心(以审图中心收件时间为准)。后续设计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3.2施工工期要求:每个小区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8个月内完工,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手续。
2.3.3运营服务期要求:服务期2年,以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进驻通知函件为准。
2.3.4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关键节点工期及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4最高投标限价: 119388334.31元。其中市政建筑工程建安工程费为:99524004.58元;燃气工程建安工程费为:17665413.24元;设计费为:2198916.49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招标内容:大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设计招标范围:(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对本项目(燃气工程除外)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2)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3)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4)竣工图编制。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施工招标范围:(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供水改造、雨污分流、天然气入户、消防设施提升、化粪池清理及修复、公共照明完善等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增设燃气管道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2)施工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如需时);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总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运营招标范围: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小区的物业、商业物业等运营管理,运营周期2年。
2.6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物业运营承包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7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物业运营标准及相关规范。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具体如下: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内容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运营企业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工程设计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须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和”工程设计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建筑类企业”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获得“建筑业企业(施工)“和”工程设计企业”类型诚信编号)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7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7.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5施工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因本项目共分9个单独立项老旧小区及2个燃气改造项目分期实施,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项目进度无条件增派施工负责人,确保每个在建小区至少配备1名满足上述资历要求的施工负责人驻场。
4.8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
4.8.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项目进度无条件增派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每个在建小区至少配备1名满足上述资历要求的专职安全人员驻场。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10.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7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前期资料(招标人已在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资料,投标人自行复核、参考)。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8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00秒。
7.1.2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9时30分00秒。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投标人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757-299385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2023年 7 月 4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