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代建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302-440607-04-01-645546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建发淼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红云路以北、龙岩路以东地块一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687.51m,容积率上限2.3,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6181.27m,计容面积约 47581.27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181.27m (含600 m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18000m,地上建筑限高60米。主要建筑功能为商业、服务型公寓和酒店(酒店式公寓),打造成为园区内高端舒适的生活服务配套项目。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34,916.69(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代建服务,包括工程建设过程所需的工作(不含运营期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招标人要求,负责审核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并提出优化意见(如有),审定设计变更并报送招标人;
(2)负责组织招标代理开展全专业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3)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方案测算、比选等相关工作;
(4)编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协助招标人编制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定期组织工作例会,沟通项目进展及协调相关事宜;
(5)组织编制代建项目竣工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6)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对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7)负责开展工程合同的洽谈、评价参建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协助招标人开展代建项目后评价工作;
(8)负责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信息档案、设计图纸、招投标过程资料、合同、材料集采(如有)等管理及资料归档,组织代建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
(9)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申请及获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代建人已尽职尽责但因政策变化及招标人原因无法办理除外;
(10)完成招标人交代的其他与代建服务有关的管理事宜。
2.6 承包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7项的规定。
2.6 服务质量要求:
2.6.1投资控制要求:不超过招标人最终审批确认的概算总投资。
2.6.2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代建服务与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3进度要求:建设工期达到建设施工合同及招标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要求的其他过程关键节点工期。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4.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7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建发淼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四层406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邮 编:528000 |
邮 编: 528000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李工、钟工 |
电 话:0757-87768732 |
电 话:0757-82298632 |
传 真: / |
传 真:0757-81854265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