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涌改道工程项目已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涌改道工程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海区里水镇和顺
2.3 项目建设规模:1)现有花园大道北侧和顺涌河涌长约940m填平至现状地面高程。2)新开和顺涌长约1540m,其中沿一环辅道西段的河涌长1240m,沿花园大道北段的河涌长300m,河涌宽20m,涌底高程-1.000m;新建一环辅道涵洞1段合计36m;新建和顺涌1#涵洞合计15m;新建和顺涌2#涵洞合计15m。3)白沙涌整治长约180m,河涌宽10m,涌底高程-1.000m;白沙涌整治1#涵洞1段合计10m。4)重建花园大道涵洞1段合计30m。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为 5 级,临时建筑物为 5 级,总投资8501.54万元。
2.4服务周期:
从签订本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结束之日止。
(1)总设计周期为70日历天。
(2)自招标人发出书面指令起30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基坑专项设计图成果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基坑专项设计图经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修编完成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基坑专项设计图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蓝图、CAD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3)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基坑专项设计图经专家评审后的35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CAD图及相关的电子文件给第三方审核;如施工图审核过程中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对施工图进行修改,中标人须在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给第三方审核;施工图经第三方审核并通过后5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蓝图、CAD图、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且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结束为止。
(5)中标人应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的报规报建报批手续。
备注:(1)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中标人应按期完成;(2)如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有权对设计工期进行顺延;(3)招标人、评审专家、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的,中标人每次应在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4)第三方审核施工图时间及有关报批报建的时间不包含在总设计周期内。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内容、规模: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评审手续)、工程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深基坑设计及评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报批、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
2.5.2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386784.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结算费率。
2.7质量要求:
设计工作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或2)或3)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水利_设计类企业。)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4.6.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本项目设计活动中形成的概算文件,必须由造价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或以上)或者单项设计费合同价为11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7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7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7月25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
邮编: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蓝水玲 |
电话:0757-85689562 |
电 话:0757-86319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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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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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