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 麦家沙涌还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复〔2023〕3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麦家沙涌还建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约281m,新开河涌约1381.5m,新建过路箱涵1座,河岸绿化面积约4万平米,项目匡算总投资约为8695.6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约为6719.94 万元(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为准)。
2.3勘察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具体服务周期计划如下: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主管部门立项要求的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3)设计工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或主管部门审查审核审批的时间。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的正式报告成果;
(5)施工阶段
1)按要求配合完成变更设计,在变更意向发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会议、通知等)后5个日历天内出具设计变更相关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前,配合施工单位审核竣工图。
2)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水土保持过程监测,并按规定报送至上级部门存档备案。
注: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工程相应的设计文件。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88,562.6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水土保持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包括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估算)、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协助完成竣工资料、协助完成竣工图编制、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技人员驻场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R其他承包方式:(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2)勘察费:①钻探部分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②测量部分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3)设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4)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2.7 质量要求:
2.7.1可研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项目报建、立项的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可研批复),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可研深度要求。
2.7.2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深度要求。
2.7.3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4水土保持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属地有关水土保持相关标准和指标体系,本项目成果报告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或具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勘察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以下 a 和 b 情形的工程设计资质:
a.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b.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所有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该单位须具备水利行业相关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应具有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对应的资质。联合体成员人数(含牵头人)不多于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盖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类型须为“水利--设计类企业”或“水利--勘察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备案),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为准。【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或诚信不合格企业)”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6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2 日 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1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二代身份证。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定标法 。
9.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顺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757-2878994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蓝工、王工、包工
电 话:18719067638、18898779583、1732438773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 年 6 月 21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