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展业路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3 计划工期:本次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依照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的实际进度,配合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项目的进度要求进行供货、安装、调试。乙方应根据现场的进度及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电梯的生产、进场、安装、调试等工作,不得影响整体工程的联合验收。
2.3.1深化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
2.3.2供货工期:自发包人签发该批次设备排产通知单之日起90日历天内负责供货到现场;
2.3.3安装工期:70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安装、调试、电梯专项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书(招标人原因除外)。
详细要求见合同条款。
2.4招标控制价:¥26807180.39元;最高投标限价:¥26673144.49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包括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77台电梯)的深化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机房的图纸深化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含装卸搬运)、仓储、全过程技术服务和协调(包括设计联络、接口开发、技术文件提供等)、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验收后的移交、5年整梯质保及2年整梯免费维保服务、两年的电梯年审费用、培训、保险、报装、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配合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编制及整理等及其它相关服务等。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等。综合单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2.7.1按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2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同时依法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及投标人提供其他对于使用电梯依法必须具备的证书及文件。投标人应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组织、协调、管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 。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2.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 ;或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电梯) 》,均要求证书上备注的最高限速需涵盖本项目电梯主要参数的提升速度,如未标明,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电梯) 》。
4.2.3 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 ;或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B 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签署,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并盖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4.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让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指电子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7.2.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2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科路与打石二路交汇处万科云设计公社B600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502676915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郝工
电 话:13380002508
传 真:0755-2516164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2023年 6 月 16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