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禅城区 1年前 (2023)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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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2-440604-04-01-253167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塱宝西路西侧,振兴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45686.50平方米,容积率≥2.0且≤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且≤30%

2.3 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含移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41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2.5.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前期策划阶段管理、勘察设计阶段管理、建设准备阶段的管理、施工阶段的管理、验收交付阶段管理。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的建设目标论证项目规划有关的组织、管理和经济方面的论证与策划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协助办理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及外部协调关系,发承包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2.5.2 工程设计: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对本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进行方案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包括各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配合概算审核工作并协助办理概算备案;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施工图设计配合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和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和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后续服务(包括设计跟踪、招标采购配合服务、主要建筑材料设计样板、施工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人防、暖通、外电、电梯、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含护坡)、室外市政(含必要的红线外的道路、管道等市政接驳)、园林景观、泛光照明、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节能、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厨房(土建)、燃气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等永久用电设计以及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既有管线迁改等一切相关设计。

2.5.3 工程监理:为本项目提供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包含土建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外电、绿化、智能化、电梯等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准备阶段相关工作。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平行检测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督、管理本项目工程合同的履行,组织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履行本项目合同中关于监理的职责内容要求,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2.5.4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整个项目进行控制管理,包括总投资总体控制;设计阶段造价控制;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比、优化及管理;设计优化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设计变更方案对比;概算审核;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四价备案;动态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计划管理;进度款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等。

2.6 承包方式:

1项目管理费、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为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为固定率包干。

2.7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等有关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且达到国家、广东省、佛山市规范验收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项资质:

1)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承接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须具有以上(1)的资质承接监理工作内容的单位须具有以上(2)的资质

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3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并须在该协议书中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成员单位全称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牵头人成员单位“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需持有“工程监理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造价工作的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项目管理的单位委派

4.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2  12 月至 2023  5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的单位委派

4.6.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6.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2  12月至 2023  5 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监理的单位委派

4.7.1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7.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7.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  12月至 2023 5)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对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造价的单位委派

4.8.1拟派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8.2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22 12 月至 2023  5月)为拟派造价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①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均不可互相兼任。

②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6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7  7  09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7  7  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2.1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人: 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人:林工   

   话:0757-82138512   

 

招标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1102,1103房

人:龙工

   话:020-87686175-883

   真:020-3765694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    6    16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06-16 1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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