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兴新城产业社区110kV沙官线永久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2号、南发改资投审〔2022〕18号、南发改资投审〔2022〕24号、南发改资投审〔2022〕36号以及南发改资投审〔202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中兴新城产业社区110kV沙官线永久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2号、南发改资投审〔2022〕18号、南发改资投审〔2022〕24号、南发改资投审〔2022〕36号以及南发改资投审〔2023〕7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1、新建N1双回路电缆终端塔1基,新建N1-新#N1单回路架空线长1×0.103km,新建导线型号为JL/LB20A-400/35、地线为两根48芯OPGW光缆。2、110kV(沙头站)至(官山站)线路工程:自(沙头)站至(官山)站,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长约0.103km。(沙头站)站侧出线新建电缆线路1×1.882km。电缆截面采用1200mm²铜芯电缆。新建2条48芯管道光缆长度为2.1km(含进站段光缆)。3、110kV(沙头站)至(南海站)线路工程:自(沙头)站至(官山)站。(沙头站)站侧出线新建电缆线路1×0.485km。电缆截面采用1200mm²铜芯电缆。新建1条48芯管道光缆长度为0.7km(含进站段光缆)。最终实施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3 计划总工期: 200 日历天。
2.3.1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施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3.2 施工工期:计划工期 170 日历天,本项目要求 2024 年 1 月 31 日前须达到符合供电部门的通电要求,实现通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中兴新城产业社区110kV沙官线永久迁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设计招标范围: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施工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如需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总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放线、管线RTK复测验收、线路保供电、电缆走廊钢防护网和彩钢板施工围蔽(含广告喷画+喷淋系统)等工作。
2.4.2 招标控制价:29,753,748.23(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719,373.5(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29,034,374.73(元)(含工程建设其他费)。
2.5 承包方式:包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税金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2.6.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且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接火并送电。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4.2.1.1 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2.1.2 施工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 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③ 投标人须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审查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30023号文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投标人须已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办建〔2022〕18号文(施工单位:施工35-110kV目录)(设计单位:设计35-110kV目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两个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施工单位 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指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下同)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至 2023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委派)
4.7.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电力(或电气)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至 2023年 5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9.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9.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中心开标 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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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九樵路真龙物流园招商办公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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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
邮 编: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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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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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工 |
电 话:0757- 86908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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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51862539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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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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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2023 年 6 月 12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