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B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Ⅰ标施工监理

三水区 2年前 (2023)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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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B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发改投审〔202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B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B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Ⅰ标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B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一期)Ⅰ标施工监理。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由两条新建道路组成,分别为三水区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B区16、17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园区规划路十一)以及13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园区规划路十)。其主要工程内容为规划十一路设计起点位于龙池涌,路线向西北延伸,与规划十二路、规划十路T字平交,设计终点接入园区规划十五路,全长781m,本次实施范围为桩号K0+041.79-K0+509.65路段;规划十路设计起点位于规划十一路,路线向东北延伸,与规划十四路十字平交,设计终点接X496南抱线(即塘九路),全长552m,本次实施范围为桩号K0+000-K0+212.498路段;本项目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均为20米,设计速度均为40km/h,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道路工程:土方挖填路基处理、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块料铺设、安砌路缘石等。

2.排水工程:敷设混凝土管、砌筑雨水检查井、雨水沉泥井和新建雨水口等。

3.给水工程:敷设铸铁给水管和焊接钢管、砌筑阀门井和排泥井等。

4.交通工程:新建交通标线,新建标志牌等。

5.绿化工程:回填种植土、栽植龙船花和铺种大叶油草等。

6.照明工程:新建路灯、新建电缆接线井、敷设电缆和电缆保护管等。

7.通讯工程:敷设通信管道、砌筑通讯人孔井等。

8.电气线路迁改工程-安装部分:敷设电缆、安装电力电缆头、安装六间隔户外断路器开关箱等。

9.电气线路迁改工程-市政部分:新建六间隔户外断路器开关箱混凝土基础、新建六间隔户外断路器柜围栏、敷设电缆排管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监理服务期:25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72741.93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的建安费为 29655913.93,本项目的监理费为772741.93元。

2.5.1招标范围: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 2022 11月至 2023  4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5   2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6  16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6    16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号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编:528131

   编:528100

人:先生

人:钱先生

   话:0757-87563210

   话:0757-87783721

   真:/

   真:0757-8774483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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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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