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文昌路北侧、货站路东侧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禅城区文昌路北侧、货站路东侧地块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3-440604-04-01-600295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创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文昌路北侧、货站路东侧,项目占地面积30991.7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51570.07㎡,其中:住宅面积约96903.62㎡,沿街商业建筑面积约3553.97㎡,多层商业约7713.39㎡,公交首末站3000.00㎡,地下室面积约28514.38㎡;总居住户数约964户,总机动车停车位约916个(含安置回购车位41个)。容积率不高于3.5,建筑密度不高于32%,绿地率不低于30%,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用地,建筑限高80m。项目总投资为75,754.5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估算约59,839.97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梯、消防、电气、防雷、设备、人防、装饰装修、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室外道路广场、综合管网、排污、园林景观、照明、地基处理、燃气、高低压供配电、供水、智能化、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燃气、通讯、供水等)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批复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
2.5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如下: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初步设计图纸的审核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图纸的审核,设计单位出具初步设计图后,从造价管理角度对图纸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满足编制概算的条件以及是否满足送审核的要求,对图纸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优化方案建议。 2.概算审核,根据审核后的初步设计图纸审核工程概算,严格执行工程概算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保证范围准确,内容完整,工程量计算准确可靠,各项费用的计取合理、概算的总体额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等。 3.审核施工图,对施工图的完整性、合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优化建议,保证预算编制前施工图能准确清晰,定位布局、使用的品牌档次合理,造价合理。 4.预算编制,根据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合同材料参考品牌、档次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定额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保证范围准确,内容完整,工程量计算准确可靠,各项费用的计取合理、预算的总体额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等。 5.根据需要协助委托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审核,协助委托人进行包括招标策划,标段划分,审核招标文件有关造价方面的条款的审核,并提出咨询意见,在此阶段排除合同的漏洞及争议条款,保证后续招标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施工阶段合同顺利执行。按委托人要求出具本项目项下其他招标采购子项的招标控制价、询价报告(如需)。 6.四价备案,协助委托人完成四价备案(如需)。 7.参与图纸会审,对涉及有关工程造价问题进行解答,熟悉图纸,清晰图纸存在的问题,以及因为图纸问题可能引起的变更,费用增加,分析现阶段图纸可能会对施工、结算造成的影响,分析图纸布局是否符合使用单位的要求等。 8.编写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各阶段的工期及其工作内容,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交委托人,明晰每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委托人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合理安排资金,保证项目有充足资金、顺利推进的前提下,又不过多的占用资金。 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优化,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优化建议,对方案不合理的方案地方予以否定提出修改建议并上报招标人。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果涉及到工程造价变化时,及时催促施工单位上报,并另行办理现场确认。 10.对工程进度款进行管理,保证每期工程进度款计量计价的准确性,按合同相关条款审核进度款,严禁出现超额支付现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上报进度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保证每期的进度款顺利计量、顺利支付。 11.对工程变更进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及委托人要求的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变更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并出具变更审核报告。 12.对工程签证进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及时报送签证,注重签证其时效性,在签证可能发生或签证发生时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拍照,对于不合理的签证,或者已经包含在合同价的费用,马上提出意见,避免对合同、事项理解不一致发生争议,保证签证工程资料清晰,符合程序,依据充分,合情合理。 13.对工程索赔进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报送索赔,注重其时效性,有预见性地提醒委托人可能发生的索赔并提出处理方案,在索赔可能发生或索赔发生时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资料,及时清点可能引起索赔的人员、机械、材料等数量,为审核索赔报告提供充分依据,最后根据相关资料,对提交的索赔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正式报告。 14.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对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要材料或特殊新型材料、设备、人工、机械及专业承包工程等相关市场价格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设备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或新增的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定版等,利用相关资源及经验数值提供相关的询价意见及审核意见,供委托人参考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15.阶段性的投资测算及控制分析:根据项目投资目标对造价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投资测算、填报相关投资分析报表。 16.对结算进行审核,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进行结算一审,根据工程量清单规范、定额计价规范、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工程勘察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开竣工报告及现场勘探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审核的控制点在于:范围准确,内容完整,工程量计算准确可靠,各项费用的计取合理,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等。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提供相关工程量计算稿。 17.完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进度款、投资分析表等各项台账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 18.配合同步预防及跟踪审计工作 全面配合同步预防及跟踪审计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需及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同步预防及跟踪审计单位的审查(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咨询合同、概算、预算、结算、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工程进度款等相关资料),如审查出问题需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另外,需及时与跟踪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在每个阶段进行把控,层层把关,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实施。 19.根据委托人要求参加各种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 |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689,187.42(元)。
2.7 承包方式:þ固定费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8 服务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全过程造价咨询 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月,即2022年 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 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jygg,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禅城区创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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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兆祥路8号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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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5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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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潘工 |
联 系 人: |
杨工、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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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82911599 |
电 话: |
0757-86321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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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