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施工(2023-2024)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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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施工(2023-2024)Ⅱ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3(GM)WZ0020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440608-45-03-06236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2024)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施工2023-2024)包括高明区范围内燃气工程安装及管道穿越(3PE钢管D34mm-D508mm、PE管DE40mm-DE400mm),管道长共约53.50公里(其中一条最长管道约5公里,定向钻累计约14.46公里,最长一段定向钻穿越管道约0.5公里),包括管道铺设、阀门、管件安装、土方开挖及回填等工程。燃气设计压力为中压,总投资约为6343.31万元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9501825.1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施工(2023-2024)标,工程总投资约为6343.31万元(其中甲供设备费用约为393.13万元,扣除甲供设备后费用约为5950.18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扣除甲供设备后部分(即5950.18万元),主要包括高明区范围内燃气管道工程安装及管道穿越(3PE钢管D34mm-D508mm、PE管DE40mm-DE400mm),管道长共约53.50公里(其中一条最长管道约5公里,定向钻累计约14.46公里,最长一段定向钻穿越管道约0.5公里),包括管道铺设、阀门、管件安装、土方开挖及回填等工程

因本项目单项工程数量多且零星,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工期要求详见由招标人在合同时间段内开出的施工任务单,中标人应以此为准进行施工。具体详见有关项目说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59501825.10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2019年6月前需含PE管专项)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合同规模为累计燃气管道长度40公里或以上(其中至少1个单项燃气管道长度在4公里或以上)的中压或以上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中压范围指:0.2<P≤0.4MPa)。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管道压力值、管道长度等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1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3人(不含土方管理人员),人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人员;质检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以上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岗位证书或管理手册,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11月至20234)为拟派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12 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

具有管径为De250及以上(其中一台管径须为De315及以上)的全自动热熔对接焊机,焊接设备安全可靠,且在检验合格期内。若全自动热熔对接焊机为新采购设备,且使用时间不超一年的,无需提供检验报告,提供采购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5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不集中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账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燃气三期工程施工Ⅱ标招标文件费”,以便核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6  6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6  6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28号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编:528500

邮编:528500

联系苏元龙

联系人:谭绮露

电话:0757-89998131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

传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  5  15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05-15 17: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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