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一环以东片区排水管网排查、清淤及修复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对佛山一环以东片区的重点排水单元进行排水管道检测和溯源,明确管线接驳和管网病害情况,对市政雨水管道进行清淤;对重点排水单元进行排查,辨析混错接点位;对发现的重大管网缺陷进行修复等。建安费约5505.22万元。施工工期约3年(1095日历天)。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含移交),完成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上限为1.9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提供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建设工程监理的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
4.4.1 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等企(事)业单位供排水及相关执(从)业人员等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 号)要求进行备案,开标当天投标人在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未被扣分20分(含本数)以上,且状态为“允许投标”。企业资质类别为: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按照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要求完成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备案,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获取投标人信用分值、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的,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6.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6.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保单)时: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1)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天益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建委楼5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629256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1106室B单元
联 系 人:王工、黄工
电 话:0757-8126031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年5月8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