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螺旋钢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2024年螺旋钢管采购项目 已由 主管部门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2023-2024年螺旋钢管采购项目,采购钢管总长约9900米。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随工程进度分批供货(实际采购数量为此供货期限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订货单数量)。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92459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质 |
规格 |
数量(米) |
1 |
螺旋焊缝钢管(SSAW)(L245M,3PE加强级防腐) |
L245M GB/T9711-2017 |
D406.4×7.9mm |
5800 |
2 |
D508.4×9.2mm |
500 |
||
3 |
D323.9×7.9mm |
3600 |
2.6 承包方式:包产品设计、包原材料采购、包加工制造、包供货期、包包装、包运达指定地点的运输及运输保险、包税费、包测试、包验收、包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包质保期保障等,☑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货物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交货地点:招标人在佛山市顺德区范围内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本项目钢管制造商的相关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包括钢管供应单位的供货授权,且有钢管生产厂家致招标人的“关于本项目钢管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4.2.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2级或A1级)。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兴业路12号保利商贸中心5栋 |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
邮 编:528300 |
邮 编:528300 |
联 系 人:王小姐 |
联 系 人:徐小姐 |
电 话:0757-22382519 |
电 话:0757-2233064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2023年 5 月 5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