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杏坛)〔2022〕2 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进行招标,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以《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杏坛镇二环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顺交建复〔2022〕64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顺德区杏坛镇,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起于杏龙路交叉口,由北往南延伸,终点至高富路交叉口,路线全长约 4.805 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路设计速度 60km/h,双向六车道,辅路设计速度 30Km/h,双向四车道。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一标范围为现状二环路,包括主线路面拓宽及沥青罩面、侧分带改建(新建、更新侧石)、标志标线恢复及完善、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监控、局部位置绿化迁改、补充等工作。同时为保证人非行通道的完整性,对现状破损辅道进行恢复,并进行沥青罩面。
2.1.3 计划工期: 12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养护服务期为2+2四年,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养护服务期的日常养护、预防养护及修复养护(小修)工作(绿化管养和日常保洁除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养护服务工作不单独计价,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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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招标公告第2.1款 |
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两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三类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
2.3 本项目清单预算价:¥81,940,412元;最高投标限价为:¥78,031,85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2.2款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 投标人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4.6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4.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22 日9时30分。
6.2.2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22 日9时30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委派)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若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8.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电 话:0757-22836885、0757-22836569
招标代理: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新基一路2号2楼
联 系 人:高洪骏、霍兆明、劳积智、许志敏、夏坤、徐胜朋、刘曦月 电话:0757-83201120、13433184935
电子邮箱:gpdifsydzbdl@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2023年 4 月 28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