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市政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市政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及水系工程、市政管网拆除)

顺德区 2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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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市政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市政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及水系工程、市政管网拆除)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市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市政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及水系工程、市政管网拆除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北至伦教横一路,东至荔奇北路、振华南路,南至新马国际木工机械展示中心,西至105国道,合作面积约3221亩。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是对伦教双智园片区3221亩进行城市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咨询、土地整理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景观绿化、水系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本项目(市政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及水系工程和市政管网拆除)工程建设费用约为124730.47万元。其中:

市政道路工程分为新建道路和改造道路,主要包括新建9条道路(其中次干路6条、支路3条),改造道路17条(其中主干路1条、次干路11条、支路5条),道路总长度约17041米,宽度12-50米不等,总面积约539586平方米,包含拆除旧市政管网。市政道路工程建安费约103938.43万元

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滨河湿地(百里芳华景观带),其中公园绿地约20.40 公顷(含开放公园绿地),主要以滨水及城市空间公园绿地为主;防护绿地约4.47公顷,主要以道路与河道防护绿地为主。百里芳华景观带面积约7.05公顷,主要为顺德水道南岸生态保育用地(不含顺德船厂及已施工范围用地)。本项目水系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废弃河道填埋、新河道开挖、现状保留河道清淤及水体污染治理等。其中废弃河道(原良仁涌)填埋约1.02公里, 新开挖河道(新良仁涌)约1.87公里,新挖河道水系驳岸硬化约3.51公里,现状保留河道(北海大涌) 水治理面积约2.32公顷,通过河道开挖与填埋进行土方平衡后,余土外运约12.26万方。景观绿化及水系工程建安费约20792.04万元。

2.3 服务周期

本项目暂定分三期实施,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分阶段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具体实施以招标人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2.3.1可行性研究报告周期:

①自任务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并通过全部评审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修编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2.3.2勘察(含初勘及审核、详勘及施工期服务)周期:

①自任务通知书发出且勘察具备进场条件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初勘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含物探成果)

②接到修改意见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订并提交审核

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5 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④自招标人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后开始配合现场进行补勘工作,直至本项目施工期结束。

2.3.3初步设计周期(含评审、修编)

①自初勘完成之日 6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工程方案、拆迁总图、管线迁改总图及投资总概算),并通过全部评审。

②评审通过 5 个日历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修编并提交成果文件。

③自招标人确定项目设计单位后开始配合工作。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委派专职人员协助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办理向各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市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初步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后的基础上,本着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原则,对项目概况及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进行分析、建设场地与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筑方案、技术标准的论证、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实施方案(含“招投标方式、方案”及“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环境保护及节能评价、土地利用评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国民经济评价及风险分析、问题与建议、其他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内容与方案,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和准确的论述,以及对上述文件进行的专家评审(评审所需的相关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资料文印费、餐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2)工程勘察工作:完成工程地质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管线测量和物探、工程测量等工作。

3)工程设计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提供专职人员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设计工作必须优先考虑二级水源保护区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566.13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招标控制价 74.42万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 297.50万元,初步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1194.21万

2.5承包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勘察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初步设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2.6.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要求:研究报告必须内容真实、预测准确、论证严密,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项目报建、立项的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可研批复),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勘察质量要求:坚持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相关工作及成果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要求。其中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勘察成果应符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勘察成果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3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中标人应对现场地形、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条件有充分了解,确保项目初设按期完成,项目概算投资合理,技术方案方案切实可行,任何因中标人对现场条件的忽视而导致项目实施滞后、暂停或超概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其追究相关责任并追讨赔偿。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2)两项资质:

1)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级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2)具有以下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上述两项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4.2.1条(1)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代表(交易员)为准。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工程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有“勘察企业类别的诚信档案;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企业须具有“设计企业类别的诚信档案②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别的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任何一方成员单位为省外单位的须符合上述要求。)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210月至20233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4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5  19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5  19  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顺德区

   址: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13-217号三楼自编之一房

 编:

528300

   编:

528300

联系人:

欧阳先生

人:

梁工

 话:

0757-22308176

   话:

0757-22660481

 

 

   真:

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编:528300

 

                                                              

 

                                                          2023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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