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110kV和10kV部分)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110kV和10kV部分)立项审批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110kV和10kV部分)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110kV部分)工程和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10kV部分),本项目总投资约13558.42万元,总建安费为11329.05万元。其中: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110kV部分)工程,本工程土建通道起点位于伦教街道新基北路西侧,横八路电力隧道项目#11工作井,终点位于伦教街道新基变电站西侧。本工程为110千伏电缆土建通道,常规段采用顶管隧道设计,进站段采用明挖隧道设计,不含电缆电气部分。本工程全线总长约918m,其中新建十回路顶管隧道长868m,新建隧道工井4个;新建十回路明挖隧道长度为50m,建安费约10855.05万元;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10kV部分),电缆管道路径全长约0.954 公里,计划沿龙洲公路、新基北路敷设16管/12管电缆管道,全长0.954公里,新建电缆工作井18座,建安费约474万元。
2.4 勘察设计周期: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要求如下:
(1)签订合同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及完成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2)通过勘察及方案设计成果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初步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如有)或招标人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90.51万元
2.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伦教街道220kV新基变电站配套电缆通道工程(110kV和10kV部分)勘察设计及其相关的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地质勘察、物探、地形测量及水文气象分析等。
(2)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跟踪、编制竣工图文件等,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各阶段供电部门报审等工作,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含编制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价预算)等后续服务)等工作。
如招标人需分开对应项目出成果文件的,中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
2.7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满足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达标投产。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有效的如下(1)和(2)资质证书: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上述(1)中资质且承接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资质类别需同时具有“工程设计企业”及“工程勘察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设计单位资质类别为“工程设计企业”,勘察单位资质类别为“工程勘察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工程设计企业”及“工程勘察企业”的考评等级均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 编:528308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13-217号三楼自编之一房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22660481
传 真: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2023 年 4 月 24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