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一标段)4#-5#公区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2-440604-04-01-387306】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临湖景路,南临彩虹路,西临璀璨天城,北临季华六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889,618.77(元)
2.5 本工程不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一期(一标段)4#-5#公区装修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天花吊顶、(门槛石、地砖、地面石材、踢脚线、吊顶天棚、风口、乳胶漆、不锈钢、木纹转印铝方通吊顶、墙面干挂瓷砖、墙面瓷砖、干挂石材、不锈钢装饰线、百叶铝合金格栅门、电梯门套门头不锈钢饰面、墙面不锈钢饰面、大堂前台、拆除墙体、新砌墙体、封板、暗门瓷砖装饰墙面、电梯轿厢装饰、拆除项目。二次机电(强电、弱电,插座、开关、工程灯具)公区配电箱(不含此箱)出线至末端(灯具(不含应急灯及大堂吊灯供货及安装)、开关、空调设备)的配线敷设及安装;因一次机电点位与二次机电点位不一致,所需增加的线管在本次招标范围。不在此招标范围的内容有:应急照明系统、室内软装、摆件、大堂空调、智能化开关面板、排水立管(总包)、入户大堂门窗。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附件1“施工内容及管理范围”等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扫描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施工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显示项目名称、施工内容、落款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可包括竣(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资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内容)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施工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显示项目名称、施工内容、落款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可包括竣(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资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4 月 2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邮 编: 528000 |
邮 编: 528000 |
联 系 人: 邱工 |
联 系 人: 唐工、庞工 |
电 话:0757-82283601 |
电 话: 0757-82621012 |
传 真: / |
传 真: 0757-81854265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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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