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升片区保护修缮第一期工程示范段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2〕4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骐通城市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莲升片区保护修缮第一期工程示范段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66号核准。招标人为佛山市骐通城市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项目第一期示范段规划范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快子路北连升平路,南接莲花路,与辛葵里、大新街、古洞街交汇,莲升片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示范段范围内的部分建筑进行大修、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沿街立面维修,区域内房屋结构加固、外立面提升,及对区域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提升,在区域内增加景观小品、标识、店招亮化光彩照明等配套设施,拆除违建,统一协调老街区的风貌。项目涉及用地总面积约为 9366 平方米。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包含施工准备期、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施工期约为545日历天)以及项目保修期监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56341.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2.5.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莲升片区保护修缮第一期工程示范段项目监理服务,是指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包括红线外市政管线)的施工以及保修期各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投资、进度、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的履行;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规范要求的所有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除合同约定的调价情形以外,监理服务酬金折率不随项目规模、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监理相关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或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多于2家,须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也可按照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格式提交,或提交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4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项目开标当天(8:30--9:30)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佛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账 号:80020000016509090
注:1、汇款时需备注公司简称+示范段项目监理,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后果自负。并将汇款截图、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项目名称等信息邮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2、如未按“5.3”及时将招标文件费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判定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由牵头人的交易员出席开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骐通城市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二座十一层1102室 |
邮 编:528000 |
邮 编: 528000 |
联 系 人:梁工 |
联 系 人:伦工 |
电 话:0757-82323643 |
电 话:0757-86305433 |
传 真: / |
传 真:0757-86305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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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