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陈村镇绀现工业区项目周边路网工程——横江路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顺发改资(陈村)〔2023 〕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顺政数招核(陈村)〔2023 〕3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绀现工业区横江路
2.2项目建设规模:横江路起点与佛陈路南侧辅道平交,沿线与横一路、横二路和六号路平交,终点与集体塘南路平交,全长929.339米,标准路幅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30km/h。
2.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按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开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一切经济损失。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0,239,084.97 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和海绵城市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 一 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如为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2年 10 月至2023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监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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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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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313 |
邮 编: |
528200 |
|
电 话: |
0757-23832213 |
电 话: |
0757-86283490-80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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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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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7-86283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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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工 |
联 系 人: |
梁工、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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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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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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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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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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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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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2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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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