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培德片区平房改造工程设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3〕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培德片区平房改造工程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3〕20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设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培德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培德片区平房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建筑面积约 6.45万平方米。改造户数约 924 户,改造栋数为 12 栋,建筑建成时间为 1971-2000年,为公房、商品房小区。项目工程内容是主要对培德片区平房改造工程规模及内容主要为:对培德片区平房进行改造提升,本案拟改造项目分为基础板块和提升板块两部分,基础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 城市)、景观风貌),②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③配套设施(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安防设施);建筑部分:①房屋(立面改造、楼门楼道),②建筑结构(围护结构);③建筑设备(给水排水、电气)。提升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 (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城市)、景观风貌),②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 ,③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建筑部分:①房屋 (立面改造),②建筑设备(电气)。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本项目总投资约 3233.83万元,工程设计费约为102.93万元。
2.3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
① 方案深化: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报送方案深化,并由招标人内部进行审核;
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深化经招标人审定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③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预算中的项目及工程量)送审稿;
④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施工工期:暂定168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029300.00元;
招标内容:改造项目分为基础板块和提升板块两部分,基础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城市)、景观风貌),② 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③配套设施(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安防设施);建筑部分:①房屋(立面改造、楼门楼道),②建筑结构(围护结构);③建筑设备(给水排水、电气)。提升板块包括小区公共部分:①室外环境 (公共空间、绿地植被、雨水控制利用(海绵城市)、景观风貌),②道路与停车(道路、停车设施、道路交通标志) ,③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建筑部分:①房屋 (立面改造),②建筑设备(电气)。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承包方式: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项目负责人
4.5.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4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 2 号丰收街菁创聚青年社区 2 座三楼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
邮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系人:曾先生 |
联 系 人:薛工 |
联系电话:0757-83789396 |
电 话:0757-82130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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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2130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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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