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区东丽(佛山) 基地及周边配套道路一期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区东丽(佛山) 基地及周边配套道路一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江字投审〔2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区东丽(佛山)基地及周边配套道路一期项目北接规划路,南接九江大道,东接规划路,总设计长度约1.40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项目建安费约为5097.91万元。
2.3设计周期:
本项目设计周期为45个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1)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编,并提供设计方案报建资料;
(2)方案设计审核完成后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定稿送审资料;
(3)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下发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修编资料。
(4)初步设计修编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核通过的正式施工图。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招标内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临港国际产业社区C区东丽(佛山) 基地及周边配套道路一期项目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施工配合、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2.62%。
2.5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城市道路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路桥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 对企业项目业绩要求
4.5.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类似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4000万元(或以上)的路桥(道路或桥梁)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4月2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提供即可)、②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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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大道公资大楼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人 李工 |
电话:0757-86510130 |
电话:0757-8623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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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