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文化中心项目幕墙系统工程

南海区 2年前 (2023)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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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文化中心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投审[2021]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为 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文化中心项目幕墙系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侧,千灯湖公园西侧,南六路东侧,海四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文化中心项目幕墙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外立面岩板、玻璃幕墙系统及屋面岩板系统等。

2.3计划工期:幕墙工程工期约 48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为准,施工组织计划须配合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工期和验收时间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321664697.79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幕墙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岩板幕墙、内立面岩板幕墙、玻璃幕墙、矩形廊柱幕墙、入口处框架幕墙、室外格栅吊顶、室外蜂窝铝板吊顶、屋面玻璃栏板、岩板屋面、岩板屋面的防水保温、岩板屋面排水系统、幕墙防雷系统、幕墙泛光照明、东侧隧道内岩板等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详见幕墙、泛光照明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交界处的收口处理需与建筑、结构、装修及机电安装等各相关专业单位协商处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须以承担幕墙施工工作且具备幕墙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投标人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省外单位须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9月至20232)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名(如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1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3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4  11 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4  11 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 开标一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人:丁小姐

电话:0757-86390877

电话:0757-83939030

真:/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03-20 16: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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