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暂估价工程(设备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暂估价工程(设备及安装)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核准[2021]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区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暂估价工程(设备及安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2021]1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地块一、地块二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佛山市三水区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暂估价工程(设备及安装),包括对环境监测系统、自控系统,并对集水池、刚性填埋场、调节池和初期雨水池、废物暂存库、废水处理车间、给排水工程相关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 供货周期:
设备供货时间:从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起总供货周期60日历天,具体进场安装施工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人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7日通知中标人具体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437,756.4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区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暂估价工程(设备及安装),招标内容为:对环境监测系统、自控系统,并对集水池、刚性填埋场、调节池和初期雨水池、废物暂存库、废水处理车间、给排水工程相关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8 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2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中慧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 |
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1号楼601室 |
邮编: |
201901 |
邮编: |
528200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17875513745 |
电话: |
0757-8185066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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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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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20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中慧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