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公共停车场项目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5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8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东侧地块,禅港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规划用地约8235.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697.66平方米,地上5层公共建筑(首层高6.5m,标准层高4m),无地下室,建筑高度为22.5m,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首层设置公交枢纽站,二至五层为社会车辆停车楼,枢纽站共配置社会停车位数量约700个;停车场的出入通道需新建桥梁两座,桥梁跨径为25m;需新建西侧人行天桥,主跨为32.919m;为满足公共停车场项目的交通,与公共停车场项目同步实施路线全长为84.039m的协调道路。本项目规划条件中项目地块内含一条10m宽的规划道路,规划道路位于项目地块西侧,道路边线距离河涌边线8m。道路内存在一条10KV高压电缆需要迁改,将协调性道路上的高压电缆迁改至道路西侧绿化带上,距离西侧规划河涌最短距离约5.7米,通过电力线路桥架与禅港路电力线路接通。工程总投资约13768.28万元,建安费约¥96,869,000.54元。
2.3 监理服务期:预估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为3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服务期为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且签发最终结清证书后止,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最终结清证书之日超出预估服务期,则以完成签发最终结清证书之日为监理服务期终止之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68,257.9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2.5.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禅城区禅港路北侧公共停车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设备及工器具等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的履行;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规范要求的所有监理工作。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除合同约定的调价情形以外,监理服务酬金折率不随项目规模、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任意一项:
4.2.1.1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4.2.1.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3楼 |
邮 编:528000 |
邮 编: 528000 |
联 系 人:陆工 |
联 系 人:庞工、张工 |
电 话:0757-82703832 |
电 话:0757-82703832 |
传 真: / |
传 真:0757-82703832 |
2023年3月17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