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使用人为 佛山市惠景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大道中东侧,绿景路星星花园南侧,绿影东街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大道中东侧,绿景路星星花园南侧,绿影东街西侧。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22074.46㎡(以正式批复为准)。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47960.79平方米。总投资暂定约3.91亿元(以立项批复为准)。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约149.8万元。
2.3 服务周期:30个月(暂估),具体以签订合同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98295.08(元),综合单价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1.24元/m2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阶段、方案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阶段的 BIM技术应用,各阶段 BIM技术应用具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幕墙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强弱电设计、燃气设计、总图设计、户外管网设计、室外配套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人防工程、智能化设计、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接入外线工程等计划投资内所有专业的 BIM 技术服务。
(2)BIM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必须满足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发布的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等的规定,并应满足发包人指定的 BIM技术相关实施标准。各阶段 BIM技术具体的应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BIM前期准备、BIM协同管理平台、建筑方案BIM模型创建、方案复核、BIM全专业模型创建、辅助工程量校核、问题碰撞检查、机电管线综合优化、问题销项及解决、CAD 版管线路径图、虚拟仿真漫游、预留预埋、小市政BIM建模及分析、管线施工指导图、施工方案模拟、BIM 模型更新及维护、施工进度模拟、竣工验收、参加相关BIM 协调会议、BIM 奖项申报(如有)、BIM技术服务咨询与培训。
(3)BIM 服务单位除为项目建立设计阶段包含各专业的 BIM建筑信息模型(与施工图一致)以外,需搭建满足需求的BIM平台,其建设和管理运作模式需满足: 设计/施工过程文档与模型数据上传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定 BIM 管理平台管理流程和办法,指导、监督项目各参与方进行过程文档的整理,BIM 模型、数据文档上传和更新。
注: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合同》。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及成果文件须必须满足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发布的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等的规定,并应满足招标人指定的BIM技术相关实施标准,符合本项目合同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BIM技术应用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否则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对于招标文件内其他处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做相应修改或调整,如有不一致且不能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 8 月至2023 年 1 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是指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状态)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3月22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安泽街一号 |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史工 |
联系人:陈工 |
电 话:0757-82285351 |
电 话:0757-83133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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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