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西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3(GM)WZ0003)
1.招标条件
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西段)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明发改投审〔2022〕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西段)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19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仁德路(荷富路至大德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仁德路(大德路至荷香路段)道路建设工程(西段)东起荷富路,西接大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603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0m,两侧退建空间宽度为5m,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40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双向4车道,为新建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和管道保护涵工程。(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原因延期。(除特大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7860968.6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的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服务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7860968.63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_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08 月至 2023 年 0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08 月至 2023 年 0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29号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
邮编:528500 |
邮编:528500 |
联系人:罗工 |
联系人:阮先生 |
电话:0757-88662868 |
电话:0757-88288601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88618232,0757-88620838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2023年02月 21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