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乐从)〔202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美置美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中心城区(乐从)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对标广东省五星级养老院、老年康复医院、智慧健康养老产业行动计划、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要求,建设成集医疗健康管理、康养頤养照护、养生活力公寓、老年商业配套于一体,社区融合发展的大型智慧医养结合综合养老社区。设普惠型及中高端床位,提供多层级多机能连续照护服务,兼顾市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机制。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2181.89㎡,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共设置床位1,100床,其中养老床位1,000床,医疗床位100床。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16388.05㎡,建筑面积约37000㎡,建设养老床位500床;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3093.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7103.00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从合同签订后开始,到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编制且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等合同约定工作为止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①配合招标人对设计单位的概算进行复核,与同类项目的概算对比分析,并提出优化方案建议及合理化建议。
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
③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及有关经济条款;
④施工单位进场提出招标清单异议后,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协助招标人将工程造价管理台账信息录入工程管理系统(若有),协调及指导施工单位将清单录入工程管理系统、实现清单计量;
⑤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
⑥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材料调差审核咨询服务;
⑦协助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含工程索赔)并审核其造价;
⑧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独立编制结算造价,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标段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⑨协助招标人编制竣工决算;
⑩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⑪其他与委托项目造价相关的服务
若招标人有需要,中标人还需完成如下工作:复核中标候选人报价文件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施工图纸会审;含量指标、经济指标分析;协助编制本项目分期目标成本;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等。
2.4.2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26889.00元。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折率的形式报价,投标折率报价范围:0≤投标折率≤100%,投标折率取百分号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如79.20%,70.88%。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目标: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理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02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 13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7.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美置美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 |
地 址: |
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居委会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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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300 |
联系人: |
董小姐 |
联 系 人: |
邓小姐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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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22257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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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7-22257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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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2023 年 2 月 20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