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高明区 2年前 (2023)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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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3(GM)XZ0001

1.招标条件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301-440608-04-01-490123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室内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学府路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394.70平方米,拟建室内体育馆高27.6米,占地面积约4415m²,建筑面积9000m²。其中地上面积9000m²(室内体育场馆及其他配套功能用房),不设地下室项目。室内体育馆:设置50m*25m标准泳池,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排球馆等。总投资5642万元。

2.3 服务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含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设计、造价后续服务工作。

1)勘察阶段: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对项目进行勘察,形成勘察报告提交招标人,配合招标人办理勘察文件审图。

2)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告、汇报文件等向招标人汇报;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3)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并向招标人汇报,配合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4)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13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并向招标人汇报,配合进行第三方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5)建设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合同签订后至工程联合验收合格为止。

6)造价服务: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含不限于初勘、详勘、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地下管线探测等)、水文地质勘察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配合使用单位前期(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勘察)成果验收及交接

2)方案设计:根据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规划报建资料,为规划部门确定用地边界、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用地规划指标,并为批复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提供依据。根据发改批复立项备案总投资实行限额设计。

3)初步设计:根据批准后的设计方案完成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装饰装修(含室内外)、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景观园林、绿色建筑、电梯(升降梯及自动扶梯)、钢结构、幕墙、室外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民防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等;

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送招标人审查认可,并协助招标人按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直至审查通过。提供调整后的方案设计说明及图纸、效果图。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并获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复。

4)施工图设计: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且设计深度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施工图编制的要求。承包人需严格按照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费总额进行限额控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合格证,并按相关规定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

5)建设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建设方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联合验收备案等有关政府审批环节中,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料时的配合服务工作。施工阶段处理设计变更及施工技术配合工作,按建设法规参加相关验收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完成联合验收资料,完成竣工图。

6)造价服务:全过程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概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电子化备案工作的通知》,配合办理四价备案工作。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0180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468000元(岩土勘察费最高投标单价限价170元/米,地下管线探测费最高投标单价限价4.05元/平方米),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584200元,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449600元)

2.5承包方式:勘察费采用固定单价包干,设计费、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在保证安全、规范,符合属地建筑物验收标准下,合理优化建筑结构、合理使用建材,确保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造价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所要求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上述①项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设计、勘察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2.5联合体中标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3.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登记,获得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造价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设计、勘察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勘察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对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5.3拟派设计、勘察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2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账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33138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313930

7.1.2开标时间:2023313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区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单位的交易员)

7.3.1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编:528000

   编:528200

人:王老师

人:马工 

   话:0757-82025643

   话:0757-86230148

   真: /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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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02-17 16: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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